今年4月,泰州市出台《关于调整泰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》,进一步提高了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,并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。目前,全市19835人次正常享受新政策待遇,成功完成年度结转医疗费用1471笔,医疗保险目录更新调整5386条,医保新政策调整工作平稳运行。
为确保新政策落实到位,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待遇,泰州市人社局加班加点进行业务软件程序开发、测试,并于6月30日晚连夜进行新老程序切换,圆满完成职工医保的待遇调整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