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气预报: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 > 社会发展
 
泰州市延续社保降费政策助力企业轻装再前行
发布日期:2018-05-08信息来源: 泰州政府网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,增强企业发展活力,按照人社部、财政部联合通知要求,我市从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,继续阶段性将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缴费比例由20%降至19%,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%;继续阶段性将失业保险企业缴费比例由1.5%降至0.5%,个人缴费比例仍为0.5%;同时,工伤保险根据基金备付情况,市本级参保单位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%。

近年来,我市人社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、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,主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积极落实系列社保减负政策,以实际行动支持服务企业发展,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,使广大企业早受惠、早得益,仅2017年就为全市企业减少用工成本4.07亿元。



【打印本页】 【关闭窗口】

 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